攜入機艙內的手提行李
為您介紹可攜帶的手提行李的條件及注意事項。
重量、尺寸、數量
可攜入機艙內的手提行李的重量、尺寸、數量條件如下。
重量

- 包含隨身的個人物品,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10公斤
- 隨身的個人物品只限手提袋、相機、雨傘等可以收納於座位底下的物品。
尺寸

- 3邊總和不超過115公分
(55公分×40公分×25公分內) - 即使符合上述尺寸,如無法收納於客艙內亦可能視為託運行李處理。
數量

- 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1件行李及1件隨身的個人物品(手提袋、相機、雨傘等)
如攜帶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行李,可能會無法收納於機艙內,對航行造成影響。不符合條件的行李、麻布袋、行李箱等請在通過保安檢查處前於機場櫃檯託運。
行李的收納方法

- 請將您的隨身行李置於前方座椅下方或座位上方的共用置物櫃中。並請務必保管好自己的行李。
- 若將行李置於置物櫃中,請務必將其固定好,以免開啟時滑動掉落。行李掉落可能導致您或其他旅客受傷。
- 請遵守行李的尺寸及重量規定,攜帶您能自行放置於置物櫃中的行李。(曾經有過因攜帶無法自行放置的行李,導致旅客之間發生爭執或受傷。)
- 依法令規定禁止將行李放置於走廊、緊急出口附近等妨礙逃生的地方。
- 前方無座椅的座位(如螢幕前、隔板前),請勿將行李放置於腳邊。
- 請將寶特瓶或水壺等可能導致漏水的物品從置物櫃中取出。
特別旅客費

因將超過攜入機艙內尺寸之易損的手提行李(樂器、畫作等)攜入機艙內,1位旅客但需要2個座位以上的,請支付特別旅客費。
特別旅客費 所有航線 每個座位 JPY 11,550(含稅)
- 如需要退回特別旅客費,本公司將收取手續費。
取消手續費 預約航班起飛時間前:無需付費 預約航班起飛時間後:100%
- 如在航班起飛前取消,退款期限為費用單據的有效期限與有效期限屆滿的第2天起30天內。
- 如需預訂與購買特別旅客費的座位,請向訂位‧客服中心、機場櫃檯申請。
(不提供網路辦理)
攜帶注射器(針筒)
旅客可以將自行注射胰島素的注射器攜入機艙內使用,在保安檢查時請告知是個人注射器(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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