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保護政策
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株式會社AIRDO(以下簡稱「本公司」)鑑於個人資料的重要性,深切了解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乃本公司的社會責任,並根據以下的方針使用個人資料。
1. 適用範圍
在本隱私保護政策的2. 至12. 中說明本公司對旅客個人資料的使用事宜,適用於所有使用本公司服務與商品的旅客。旅客會被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本隱私保護政策之內容。
此外,在本隱私權政策的13. 中說明本公司在進行招募活動時,對應徵的求職者(以下簡稱「應徵者」)個人資料的使用事宜,適用於所有應徵者。應徵者會被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本隱私權政策之內容。
2. 適當蒐集
為達到下列使用目的,本公司在僅限於業務所需範圍內,以適當的方式蒐集下列旅客的個人資料。
- (1)
- 旅客申請服務等時提供予本公司的個人資料
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工作地點資訊、護照資訊、收件人、與搭機有關的身體與疾病之相關資訊(包括是否需要輪椅等) - (2)
- 有關My AIRDO會員、AIRDO會員卡會員及其相應服務的使用等資料
旅客號碼、會員卡類別、點數實績、是否需要輪椅等、航班訂位取消資訊、登機實績與服務使用實績等 - (3)
- 對本公司的諮詢或意見的內容
與旅客通訊往來中所含的資訊、諮詢、要求、意見的內容(包括這類的原因和解決方法)等
※本公司為了確認旅客的指示、進行研修、防範犯罪和提高旅客服務的品質,可能會監控、記錄、維持並使用和旅客之間往來的電話與電子郵件等的通訊。 - (4)
- 包括本公司網站使用狀況的IT與系統數據
對於包括Cookie、廣告識別碼(IDFA・GAID)、位置資訊、裝置唯一辨識碼、作業系統及瀏覽器種類等資訊和網站上的行動記錄等,旅客如何使用了本公司網站的資訊等
除法令規定或取得旅客同意之情況外,本公司不會蒐集及使用人種、信仰、社會地位、病歷、犯罪經歷、因犯罪而受害之事實等旅客敏感資料。
3. 個人資料用途
本公司基於下列目的而蒐集旅客的個人資料。
- (1)
- 航空運輸服務相關之訂位、機票販售、報到、機場地勤、機內服務
- (2)
- 聯合載運、共用班號、連續載運及受託載運相關之訂位、機票販售、報到、機場地勤
- (3)
- My AIRDO提供之服務
- (4)
- 說明、提供及管理本公司經手之其他服務與商品
- (5)
- 上述(1)~(4)之所有附帶與相關業務
- (6)
- 實施有關本公司服務與商品,或這類的改善與提升等問卷調查
- (7)
- 開發新服務與商品
- (8)
- 說明、營運、管理本公司之服務、商品、各種活動、促銷活動,以及為其提供各種資訊
- (9)
- 提供本公司服務與商品的相關聯絡事宜
- (10)
- 洽詢、委託等之對應處理
4. 旅客之選擇
旅客對本公司提供之個人資料,原則上依照旅客的意願進行。若旅客不願提供個人資料,有可能發生無法再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或部分系統功能不能運作,導致該項功能無法使用,而無法收到本公司的促銷活動等資訊等,對旅客造成不利的情形。此外,關於旅客的聯絡方式及促銷活動資訊的收信意願等,旅客可遵照本公司另行規定的方法,於任何時候進行變更。
5. 向第三方揭露、提供資料的限制
除下列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將旅客的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予第三方。此外,除與搭機有關的身體與疾病之相關資訊(包括是否需要輪椅等)外,對於旅客敏感個人資料,除法令規定或取得旅客同意之情況外,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向第三方揭露或提供。此外,因共同使用及業務外包而提供資料時,不構成揭露或提供予第三方之條件。
- (1)
- 獲得旅客本人同意時。
- (2)
- 根據法令規定,接獲揭露或提供的要求時。
- (3)
- 出現因保護生命、身體或財產而有必要揭露或提供的情況,但難以取得旅客同意時。
- (4)
- 政府或地方公共團體等機關在執行公務時需要協助,但可能會因取得旅客本人同意而妨礙順利執行該項公務時。
- (5)
- 揭露與提供無法識別出旅客本人的統計資料時。
- (6)
- 公司合併、分割、業務轉讓或其他事由導致業務承接而需要提供時。
- (7)
- 當旅客本人處於容易在本公司網站等,預先確認以下內容的狀態,並以未表明拒絕提供為條件,按照法令規定的手續提供時。
- ①
- 該資料之用途是為了提供予第三方
- ②
- 提供予第三方之個人資料項目
- ③
- 提供予第三方之手段或方法
- ④
- 旅客提出申請時,應停止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
- ⑤
- 受理旅客申請的方法
6. 共同使用
本公司可能會按照以下方式共同使用個人資料。
- (1)
- 共同使用人員之範圍
*詳細內容請參閱連結網站。- ①
- 株式會社Regional Plus Wings(以下簡稱「RPW」)
- ②
- 株式會社Solaseed Air
- (2)
- 共同使用人員之用途
- ①
- 為提供本公司或共同使用的公司經手之航空運輸服務、旅遊與飯店等旅遊服務,及其他商品與服務
- ②
- 為實施本公司或共同使用的公司之傳送直接郵件、商品與服務,或這類的改善與提升之相關介紹、問卷調查等
- ③
- 為進行本公司或共同使用的公司之銷售分析和其他調查與研究,及開發新商品與服務
- ④
- 為當旅客對本公司或共同使用的公司所提供的商品與服務提出洽詢、使用申請及其他請求時,與承辦業者進行傳達與交接
- ⑤
- 為使本公司或共同使用的公司能與其他旅客妥善且順利地進行交易
- ⑥
- 為進行RPW集團的經營管理與內部管理
- (3)
- 共同使用的個人資料項目
姓名、地址、出生年月日、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工作地點、性別、交易內容等 - (4)
- 個人資料管理的負責人名稱
- 株式會社AIRDO(關於本公司的地址和代表人姓名,請參閱此處。)
7. 業務委託
本公司會將部分業務委外,並向業務外包對象提供所需範圍內的個人資料。此時,本公司將與業務外包對象簽訂使用旅客個人資料的相關契約,並對外包對象進行妥善的監督。
8. 移轉至日本國外
本公司向包含業務外包對象之日本國外的事業者等第三方提供旅客個人資料時,除符合以下任一之情況外,本公司會在取得旅客同意後提供資訊。
- (1)
- 第三方位於作為具有與日本同等級的個人資訊保護制度的國家,並由法令規定的國家時
- (2)
- 當第三方建構了必要的體制以持續採取與日本的個人資料處理事業經營者應採取的措施相當的措施時
另外,在(2)的情況下,為了確保第三方持續實施相當的措施,本公司採取必要且適當的措施。若想確認本措施的內容,請依據「11 揭露資料等之申請方式及洽詢」提出申請。
9. 個人資料管理
本公司在妥善管理旅客個人資料的同時,會採取防止資料外洩、遺失、流失或遭到竄改等安全管理措施,並妥善執行。另外,本公司將根據用途另行規定個人資料的保管期間,當達到使用目的時,以妥善方式廢棄。
10. 關於揭露、修改、删除、追加、終止使用、清除個人資料
關於本公司保有之保管於資料庫的旅客個人資料,當旅客依自身指定的方法要求(1)揭露、(2)修改、追加、刪除或(3) 終止使用、清除時,本公司需要先確定要求者為旅客本人,並於合理期間及範圍內進行以下對應。惟當無法確認要求者為旅客本人,而其要求內容可能會對旅客本人或第三方造成生命、健康、財產等威脅,或會對本公司的業務構成重大影響,或有違反其他法令之虞時,本公司有權拒絕執行該要求的全部或一部分。
- (1)
- 揭露
本公司將在確認旅客的要求內容後,對於旅客希望的個人資料項目或使用目的,進行揭露。 - (2)
- 修改、追加、删除
本公司將在確認旅客的要求內容後,在適當可能的範圍內進行修改、追加、删除。 - (3)
- 終止使用、清除
本公司將在確認旅客的要求內容後終止使用或清除有關資料。但終止使用或清除後,本公司可能無法再提供旅客要求的服務,提出要求前請預先理解上述內容。
對本公司實施平常的業務構成重大影響,或有違反其他法令之虞時,本公司可能無法按照旅客的要求內容對應。
11. 揭露資料等之申請方式及洽詢
旅客資料之申請及其他個人資料相關洽詢由以下單位受理。但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若無法確定詢問者乃旅客本人,我們將無法受理,敬請見諒。對於旅客提出的投訴與意見等,本公司將努力進行妥善且迅速的處理。
- (1)
- 一般服務範圍內的確認訂位、確認登機
於AIRDO網站、My AIRDO內之My Page或訂位‧客服中心 電話:東京 +81-3-6741-1122 札幌 +81-11-707-1122進行受理。 - (2)
- 變更於My AIRDO登記的資料
於My AIRDO內之My Page或My AIRDO desk 電話:+81-3-6277-2830(全國統一熱線電話:0570-200-785)進行受理。※僅提供日文服務 - (3)
- 資料揭露等收件人
Haneda Airport Terminal 1, 3-3-2 Hanedakuko, Otaku, Tokyo 144-0041
Box 31, Post Office, Haneda Airport
Attn: Person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quest Service Desk, AIRDO Co., Ltd.
※僅受理日文、英文- ①
- 資料揭露等方法
依照申請的種類,請填寫以下(2)之申請表規定的所有事項後,連同(3)之本人身分等確認文件書類郵寄至上述3之地址。若填寫內容有遺漏,本公司將無法受理申請,敬請留意。此外,郵寄費用及確認文件的取得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 ②
- 申請表様式 ※僅提供日文版
揭露申請表(PDF格式)
變更等申請表(PDF格式)
使用停止等申請表(PDF格式)
使用目的之通知申請表(PDF格式) - ③
- 本人身分等確認文件
- (a)
- 由本人提出申請時
駕照、護照、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證(遮蔽保險人號碼及被保險人等的記號與號碼)、附照片的住民基本台帳卡、年金手冊、身障人士手冊、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印鑑登錄證明書、個人號碼卡(僅限正面)之任兩件影本 - (b)
- 由代理人提出申請時
委任狀(如為法定代理人應提具能夠證明為法定代理人之文件)
本人及代理人提具上述(a)之文件
- ④
- 手續費
對於資料揭露等委託可能會要求旅客負擔手續費。詳情請於各申請表記載之內容進行確認。關於多人訂位或搭機資訊的揭露,以訂位與搭乘航班每班公開一件的方式處理。
12. 關於招募活動中個人資料的使用事宜
本公司將依如下方式處理在招募活動時應徵的求職者(以下簡稱「應徵者」)提供之個人資料。
- (1)
- 個人資料用途
- ①
- 應徵者透過本公司的招募網站及求職網站等提供個人資料時,僅用於本公司的招募活動及確定錄用後的人事管理。
- ②
- 本公司於前項用途之範圍內蒐集、保有、使用的應徵者個人資料如下。
應徵者所提供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與職務經歷、學業成績、取得資格等個人相關資訊
- (2)
- 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
對於應徵者之個人資料,本公司致力於防止不當存取、遺失、損壞、遭到竄改及外洩等,採取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此外,確定錄用的應徵者個人資料將作為人事資訊進行登記及保管,並按照本公司章程等進行處理。 - (3)
- 確保個人資料之正確性
本公司於達成用途之必要範圍內,致力於將個人資料維持在正確且最新的內容。 - (4)
- 個人資料維護與管理
本公司制定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管理系統,以適當進行個人資料的使用事宜,並對全體幹部和職員進行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教育,及定期實施使用狀況之相關稽核,在落實本保護方針的同時,努力持續進行改善。 - (5)
- 個人資料委託
在(1)所述用途之範圍內,本公司可能會將應徵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委託予第三方。在此情況下,根據本公司規定的標準選擇認定為適當處理個人資料的外包對象後,簽訂契約等以確保適當的處理,並進行必要且妥善的監督,力求委託方做到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 - (6)
- 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
- ①
- 根據法令規定時
- ②
- 進行上述(5)中規定之個人資料委託時
- (7)
- 個人資料揭露
應徵者提出申請揭露個人資料時,本公司會盡快予以對應。但可能無法揭露遴選過程與遴選事由等與遴選審査有關的資訊,敬請見諒。此外,旅客如欲申請揭露個人資料,請與下列洽詢窗口聯繫。 - (8)
- 個人資料內容之修改、追加、刪除
應徵者提出申請修改、追加、刪除個人資料時,本公司會盡快予以對應。此外,關於個人資料之修改、追加、刪除,請與下列洽詢窗口聯繫。 - (9)
- 個人資料之終止使用與停止向第三方提供
應徵者提出申請終止使用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時,本公司會盡快予以對應。此外,關於個人資料之終止使用與停止向第三方提供,請與(11) 中的洽詢窗口聯繫。 - (10)
- 無法提供個人資料時
應徵者可根據個人意願決定將個人資料提供予本公司,但若未能提供本公司在遴選錄用上的必要資訊,本公司可能會中止遴選錄用。 - (11)
- 關於招募活動中個人資料的使用事宜洽詢處
〒060-0001
北海道札幌市中央區北1條西2丁目9 Oak札幌大樓8樓
株式會社AIRDO 錄用承辦人
電話:011-252-5533(受理時間 平日09:00~17:00 *12:00~13:00除外)
E-mail:recruit@airdo.co.jp
13. 隱私保護政策之修訂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本隱私保護政策之內容。
隱私保護政策如有變更將於AIRDO網站(https://www.airdo.jp/zh-tw/privacypolicy/)公布。
※另外,本網站內的外部連結依據連結網站的隱私保護政策。
・個人資料管理的負責人
2024年5月1日
株式會社AI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