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AIRDO會員條款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株式會社AIRDO(以下簡稱「本公司」)負責營運網站會員服務My AIRDO(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條款規定使用本服務之會員與本公司之間,在使用本服務時之各種條件。

第2條 定義

  1. 「My AIRDO」:係指本公司之網站會員服務。
  2. 「會員」:係指申請入會本服務,且其會員申請已獲本公司核准者。
  3. 「My AIRDO道民會員」:係指同意道民會員條款之會員,且其服務註冊已獲本公司核准者。
  4. 「My Page」:係指My AIRDO登入後之會員專屬網頁。
  5. 「DO Miles」:係指本公司在會員飛行哩程及特殊條件下贈予AIRDO點數,並根據AIRDO點數提供「特殊優惠」之服務總稱。
  6. 「AIRDO點數」:係指本公司贈予之「飛行點數」與「紅利點數」之總稱。
  7. 「飛行點數」:係指本公司根據會員飛行哩程贈予之AIRDO點數。
  8. 「紅利點數」:係指前項所贈予之AIRDO點數以外,於特殊條件下贈予之AIRDO點數。可能會有條件限制其使用。
  9. 「點數帳戶」:係指會員管理AIRDO點數之帳戶。
  10. 「特殊優惠」:係指本公司根據會員申請使用AIRDO點數,所提供之酬賓機票、其他商品或服務。
  11. 「指定使用者」:係指會員在使用特殊優惠時所指定之使用者。
  12. 「My AIRDO desk」:係指My AIRDO、DO Miles及道民會員登記相關各種諮詢窗口。
  13. 「AIRDO會員卡」:係指本公司與「合作信用卡公司」共同發行之附帶信用卡功能的會員卡。
  14. 「合作信用卡公司」:係指發行AIRDO會員卡之信用卡公司。

第3條 本服務概要

本服務係本公司對會員提供以下功能之服務。

  1. 簡單預約及付款
  2. 查看訂位內容及搭機紀錄
  3. 累積及確認AIRDO點數
  4. 預約特殊優惠
  5. 受理訂閱或取消訂閱電子報
  6. 新註冊與更新為My AIRDO道民會員
  7. 受理參加會員獨享優惠活動
  8. AIRDO會員卡之申請

第2章 註冊會員

第1條 申請入會

  1. 如希望註冊本服務之會員,須符合本公司規定之條件,並同意本條款後,根據本公司規定之方法進行申請。
  2. 本服務之會員註冊,每位會員僅限註冊一次。若一位會員擁有多個點數帳戶,本公司有權將其整合。
  3. 如欲申請AIRDO會員卡,必須具有會員身分,或以註冊本服務之會員為前提,依照規定之方法申請,再由合作信用卡公司進行AIRDO會員卡之入會審核。

第2條 費用負擔

會員無須負擔使用本服務時的入會費、年費及使用費。然而,會員需負擔連結本服務時的通訊費用(數據費用)等,以及AIRDO會員卡的年費。

第3條 入會不獲批准

若會員符合以下事項中之任一情況,本公司可能不批准本服務之入會申請。另外,即使已批准本服務之入會申請,若事後發現會員符合以下任一事項,亦可取消該批准。

  1. 本服務申請入會時的註冊或備案事項,有記載不實、誤記或遺漏記載時。
  2. 過去曾因違反本條款而遭停用或終止使用本服務。
  3. 其他本公司判斷批准使用本服務為不適當時。

第4條 會員資格生效

  1. 會員資格於本公司批准入會,且會員My Page開設完成時隨即生效。
  2. My Page開設後始可進行My AIRDO道民會員登記。註冊資格如「道民會員條款 第2章第1條 」之規定。

第5條 登入帳號及密碼之管理

為確認使用本服務者為會員本人,須先輸入登入帳號及密碼。登入帳號及密碼由會員負責管理。然而,若會員本人無法管理,可由親權人或法定監護人等代替會員本人進行管理。
如因使用登入帳號及密碼冒充他人等行為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亦概不負責。

第3章 AIRDO會員卡

第1條 AIRDO會員卡之使用

  1. AIRDO會員卡上會顯示會員姓名、會員編號(以下簡稱為「會員卡資料」)。非卡上顯示之會員本人者,不得使用AIRDO會員卡。
  2. 會員須妥善管理並使用會員卡資料。此外,會員不得將AIRDO會員卡出借、轉讓、提供擔保予他人,或讓他人使用會員卡資料。
  3. 如會員因AIRDO會員卡遺失、遭竊、損壞、污損等,欲申請重新發卡,合作信用卡公司將於審核批准後,重新發行AIRDO會員卡。於此情況下,會員需向合作信用卡公司支付所規定之重新發卡手續費。
  4. 會員在AIRDO會員卡發行後,可透過將會員卡資料註冊於My Page,而享有AIRDO會員卡獨家特殊優惠。

第4章 AIRDO點數

第1條 AIRDO點數贈予基準

第1節 飛行點數贈予基準

關於飛行點數,若以本公司指定之票價搭乘指定班機,將根據機票購票金額(旅客設施使用費除外)贈予規定之AIRDO點數。然而,在共用班號航班之情況下,係以搭乘本公司班機編號為AIRDO點數贈予對象,且不包含各種費用及手續費。
本公司可隨時並任意審查、變更飛行點數贈予基準。

第2節 紅利點數贈予基準

紅利點數係包括參加第8章第6條所規定之優惠活動、根據全年累積搭機次數贈予之AIRDO點數,以及AIRDO會員卡相關贈予之AIRDO點數。
本公司可隨時並任意審查、變更紅利點數贈予基準。本公司可隨時並任意審查、變更紅利點數贈予基準。

第2條 飛行點數之贈予

  1. 只有當會員透過My Page預約航班、支付機票票價並搭機時,將於搭機日隔天中午後,提撥飛行點數至會員本人之點數帳戶。
  2. 若會員未透過My Page預約航班,及因任何因素未被贈予飛行點數,皆可於My Page事後補登AIRDO點數。然而,事後補登期間僅限搭機日隔天中午後起的6個月內。本公司將確認飛行哩程及每個航段的機票購票金額後,再贈予AIRDO點數。
  3. 飛行點數在每次搭機後,僅單次贈予單一會員。

第3條 AIRDO點數之合併計算

會員所獲得的AIRDO點數,不得共享、合併計算及轉讓予第三人。此外,不得將AIRDO點數重複註冊於多個點數帳戶。如查明有重複註冊之實,本公司可修正為正規的AIRDO點數。

第4條 AIRDO點數之有效期間

第1節 飛行點數之有效期限

飛行點數從搭機日隔天起算2年有效。然而,若於有效期間內重新獲得飛行點數,飛行點數有效期間將更新為最終搭機日隔天起算2年間。未於有效期間內使用之飛行點數將失效。另外,閏日(2月29日)所搭乘之飛行點數有效期限,至搭機日2年後的2月28日為止。

第2節 紅利點數之有效期限

紅利點數之各點數訂有其有效期限,且不得延長有效期間。各點數到期日前未使用之AIRDO點數將失效。

第5條 AIRDO點數之修正

無論責任歸屬於會員或本公司之任一方,若本公司根據本條款等累積的正當AIRDO點數,與累積至點數帳戶的AIRDO點數有出入時,本公司有權修正至正當的AIRDO點數。

第6條 AIRDO點數提出異議

如對於AIRDO點數贈予有任何異議,會員可自搭機日隔天起1年以內向本公司提出異議。此時,會員須提出可證明搭乘適用航班的登機證。

第5章 特殊優惠

第1條 特殊優惠之使用

特殊優惠僅限符合本公司規定之條件下使用,且需會員本人申請。此外,即便指定使用者欲使用特殊優惠,亦僅限會員本人進行申請。
本公司可隨時並任意審查、變更特殊優惠使用條件。

第2條 特殊優惠之使用者

特殊優惠可由會員或指定使用者進行使用。

第3條 酬賓機票預約時所需之AIRDO點數

本公司可隨時並任意修改,變更酬賓機票預約時所需之AIRDO點數。此外,若因更改訂位而導致AIRDO點數過多或不足,將會進行調整。

第4條 酬賓機票使用上之限制

  1. 使用酬賓機票時,可能會限制無法使用的期間或可搭乘的座位數量,而無法預約航班。 此外,某些航班可能沒有座位設定。 本公司不會以該使用限制為由,延長酬賓機票的有效期間等。
  2. 酬賓機票申請預約後,不得變更旅客的名義及航段(出發地、目的地)。

第5條 酬賓機票之有效期限

酬賓機票之有效期限,係自預約申請日隔天起算1年期間,或兌換機票使用之AIRDO點數有效期限,以較短者為準。

第6條 替補航班

發生航班延誤、航班取消等其他非正常狀況時,本公司無義務將使用酬賓機票的會員或指定使用者,替補至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然而,如發生機材故障等起因於本公司的事由時,則不在此限。

第7條 變更酬賓機票

若預約變更是在會員或指定使用者已預約航班起飛前一天,或在重新預約之航班起飛前一天進行,本公司接受預約變更要求,唯兩者以較早的日期為準。

第8條 退還酬賓機票

第1節 退還

若會員或指定使用者在預約航班起飛前取消預約,本公司會退還已兌換酬賓機票之AIRDO點數。

第2節 退還手續費

本公司從在取消時有效之AIRDO點數中,收取規定之AIRDO點數作為退還手續費。然而,發生航班延誤、航班取消等其他非正常狀況時,則不在此限。
此外,本公司可隨時並任意審查、變更退還手續費。

第3節 未取消預約之酬賓機票

若會員或指定使用者未於預約航班起飛前取消預約,將不予退還已兌換酬賓機票之AIRDO點數。此外,對於尚未使用的酬賓機票,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9條 禁止販售

會員或指定使用者不得將特殊優惠以任何型態售予第三人。

第6章 會員資料處理

第1條 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

本公司將根據法令及本公司另行規定之隱私保護政策,對會員提交之會員個人資料悉心處理,並實施妥善的安全管理。您可於本公司網站確認本公司的隱私保護政策。

第2條 會員資料變更

已註冊之會員資料如有變更,會員須透過My Page實施變更手續,或向My AIRDO desk要求變更。若因不進行變更手續或因變更手續延遲而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亦概不負責。此外,AIRDO會員卡需向合作信用卡公司提出變更申請。如因未提出變更申請,導致未能傳達必要事項及未能交付特殊優惠等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亦概不負責。

第3條 提供會員資料

本公司可透過直接郵件或電子郵件,向註冊本服務會員時或變更會員資料時已獲同意之會員提供資訊。若會員提出要求,將停止寄送及發送此類資訊。然而,若是本公司認為重要的資訊,無論會員希望與否,皆無法停止寄送直接郵件或發送電子郵件。

第4條 對應業務承包商

本公司將本條款相關部分業務委託給業務承包商時,可在必要範圍內,以書面或網路傳輸方式提供入會申請內容等其他本條款相關會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承包商需實施必要且妥善的監督,以確保個人資料安全。

第5條 AIRDO會員卡個人資料處理

針對合作信用卡公司的個人資料處理,依各公司而異,會員在申請AIRDO會員卡之際即視為同意。

第6條 個人資料相關諮詢

  1. 已註冊於本服務之個人資料相關諮詢,請洽My AIRDO desk。
  2. 不屬於前項之個人資料諮詢,請洽本公司之旅客意見與客服窗口。

第7章 會員退會

第1條 申請退會

會員如欲申請退會,須向My AIRDO desk提出要求。會員退會要求一旦受理,本服務之會員資格、會員所獲得的所有AIRDO點數、My AIRDO道民會員資料等將失效。此外,AIRDO會員卡的退會,須向合作信用卡公司提出申請。

第2條 取消會員資格、使用特殊優惠

如有明顯損害與本公司信賴關係之行為,或與AIRDO點數取得及特殊優惠使用等相關的不法行為,將立即取消會員資格、沒收已累計的AIRDO點數、取消已兌換的特殊優惠、拒絕將來重新註冊本服務。在本服務中發現不法使用時,根據該旅客搭乘的不法航段所設定的最高額的旅客票價及連同相當於票價的2倍金額,向會員或指定使用者收取。另外,根據需要也可以採取賠償損失等法律措施。

第3條 會員死亡

會員死亡時,會員已取得之AIRDO點數可轉讓給法定繼承人。此時,要求繼承人須於會員死亡後6個月內,提出會員本人之死亡證明及可確認具備剩餘AIRDO點數繼承權的文件。如未於期限內提出繼承要求,該會員之AIRDO點數將全數失效。

第8章 其他事項

第1條 免責事項

  1. 對於因會員的故意或過失,導致會員因第三人使用本服務而遭受任何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2. 對於變更飛航路線而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2條 本服務之變更、追加

本公司可不經會員同意,變更或追加全部或部分本服務。如因此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公司如判斷本服務之變更或追加內容重要時,可能會事前透過機場櫃檯公告、本公司網站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告知。

第3條 本服務之終止

本公司可任意終止本服務,終止時,須於終止服務前3個月透過機場櫃檯公告、本公司網站或電子郵件等向會員告知。此時,除另有規定之情況外,本服務終止時,會員未使用的AIRDO點數將被註銷,且未使用的酬賓機票也將終止使用。

第4條 有效條款

本公司網站最新內容,或本公司發行的最新印刷品中記載的條款內容及通知內容,都將優先於迄今規定之條款及通知。

第5條 本服務使用上之限制

本服務可能會因系統維護和故障,而延誤或中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如因此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概不負責。另外,本公司在中斷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務時,需預先向會員公告其內容。然而,在緊急情況或不得已的情況下,並不在此限。

第6條 優惠活動、問券調查等

本公司可隨時向會員實施優惠活動或問券調查等。

  1. 根據已累積之AIRDO點數、居住地或其他參加條件之不同,可能僅向特定會員提供紅利點數及其他贈品等。
  2. 本公司可能自同意優惠活動或問卷調查等條件的會員,使用會員帳戶中累積的AIRDO點數進行優惠活動或問卷調查等。
  3. 關於優惠活動或問券調查等回答內容之相關權利,在會員向本公司傳送回答時,其權利即歸屬於本公司,本公司將根據第6章第1條所規定之隱私保護政策對回答內容悉心處理,並實施妥善的安全管理。
  4. 關於贈品提供,送貨地址僅限日本。 若因收件人的送貨地址不明或無法聯繫而無法發送商品,本公司不會重新寄送,且獲獎資格有可能無效。

第7條 諮詢

My AIRDO Desk受理有關本條款內容之諮詢與提議等事項。

第8條 管轄法院

對於所有由本條款引起之訴訟行為,會員同意將管轄本公司的總公司所在地之法院視為同意管轄法院。

第9條 適用日期

本條款自2016年3月1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