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民會員條款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株式會社AIRDO(以下簡稱「本公司」)負責營運道民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條款規定道民會員(以下簡稱「會員」)與本公司之間利用本服務時的各項條件。

第2條 定義

  1. 「道民會員」:代表已完成本服務的登記,本公司亦承認其登記的旅客。
  2. 「My AIRDO」:代表本公司的網上會員服務。
  3. 「My Page」:代表登入My AIRDO後的會員專屬網站頁面。
  4. 「道民會員號碼」:代表已完成正式登記手續及更新手續後,顯示在My Page上的有效會員號碼。
  5. 「臨時道民會員號碼」:代表進行正式登記前,顯示在My Page上的會員號碼。
  6. 「道民會員資料」:代表本公司所開立的,使用道民優待票價進行訂位、購票及辦理搭機手續時必需的道民會員號碼及有效期限。
  7. 「My AIRDO desk」:代表受理My AIRDO、DO Miles及道民會員登記的相關洽詢窗口。
  8. 「本公司櫃檯」:代表本公司飛航點的機場櫃檯。

第2章 新註冊會員

第1條 登記條件

本服務的登記條件是加入My AIRDO且住在北海道,或擁有北海道戶籍地址,或是任職於總公司位於北海道的人士。

第2條 登記時的所需文件

如希望登記本服務,必須出示可確認第2章第1條規定之目前有效的本人正式身分證明文件。

第3條 費用負擔

會員無須負擔使用本服務時的入會費、年費及使用費。然而,會員需負擔連結本服務時的通訊費用(數據費用)等。

第4條 會員資格生效

在My Page完成道民會員臨時登記,並於本公司櫃檯完成正式登記的同時,會員資格便開始生效。

第5條 轉讓‧租借

道民會員資料僅限於My Page上顯示的會員本人有效。不得將資格轉讓或租借予第三方。

第3章 道民優待票價的適用

第1條 適用條件

會員在訂位、購票及辦理搭機手續時出示道民會員資料,便可適用道民優待票價。此外,僅限與會員本人以同一行程同時進行訂位、購票及辦理搭機手續時,會員二親等以內的旅客亦可適用道民優待票價。另外,關於道民優待票價的適用以另行設定的使用規定為準。

第4章 道民會員號碼的有效期間

第1條 道民會員號碼的有效期間

道民會員號碼的有效期間為新會員註冊日起3年內。但當辦理更新手續後,有效期限便會延長3年,如此類推。

第2條 臨時道民會員號碼的有效期間

臨時道民會員號碼的有效期間為新會員註冊日起1年內。
會員必須於有效期間內辦理正式登記。如未辦理正式登記,臨時道民會員號碼將會失效。

第5章 道民會員更新

第1條 更新方法

隨著道民會員號碼過期,如會員希望更新道民會員,需要在My AIRDO進行道民會員資料登記,並在規定的更新期間內向本公司櫃檯出示能確認第2章第1條規定之會員本人的正式身分證明文件。

第2條 受理更新期間

道民會員號碼的有效期限起前3個月/後1年內。

第6章 會員資料處理

第1條 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

本公司將根據法令及本公司另行規定之隱私保護政策,對會員提交之會員個人資料悉心處理,並實施妥善的安全管理。您可於本公司網站確認本公司的隱私保護政策。

第2條 會員資料變更

已註冊之會員資料如有變更,會員須透過My Page[確認‧變更會員資料]實施變更手續,或向My AIRDO desk要求變更。若因未進行變更手續或因變更手續延遲而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3條 個人資料登記‧拒絕註明

如會員未能接受本公司所規定的個人資料處理方式,或進行正式登記和更新時未能出示所需的正式身分證明文件,本公司有權拒絕新會員註冊和更新,或有權辦理退會手續。

第4條 提供予會員的資訊

本公司可透過直接郵件或電子郵件,向註冊本服務會員時或變更會員資料時已獲同意之會員提供資訊。若會員提出要求,將停止寄送及發送此類資訊。然而,若是本公司認為重要的資訊,無論會員希望與否,皆無法停止寄送直接郵件或發送電子郵件。

第5條 對應業務承包商

本公司將本條款相關部分業務委託給業務承包商時,可在必要範圍內,以書面或網路傳輸方式提供登記內容等其他本條款相關會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對承包商實施必要且妥善的監督,以確保個人資料安全。

第6條 個人資料相關諮詢

  1. 已註冊於本服務之個人資料相關諮詢,請洽My AIRDO desk。
  2. 不屬於前項之個人資料諮詢,請洽本公司之旅客意見與客服窗口。

第7章 會員退會

第1條 申請退會

會員如欲申請退會,或會員因更改地址、戶籍地址而導致無法符合第2章第1條所定的登記條件時,必須向My AIRDO desk申請退會。一旦申請退會,本服務的會員資格便會失效。此外,如未在規定的更新期間內辦理更新手續,亦視同退會。

第2條 取消會員資格

如有明顯損害與本公司信賴關係之行為,或不正當使用本服務,本公司有權立即取消其會員資格,並拒絕將來重新註冊本服務。
在本服務中發現不法使用時,根據該旅客搭乘的不法航段所設定的最高額的旅客票價及連同相當於票價的2倍金額,向會員收取。另外,本公司根據需要也可以採取賠償損失等法律措施。

第8章 其他事項

第1條 免責事項

對於因會員的意圖或過失,導致會員因第三方使用本服務而遭受任何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2條 本服務之變更、追加

本公司可不經會員同意,變更或追加全部或部分本服務。如因此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公司如判斷本服務之變更或追加內容重要時,可能會事前透過機場櫃檯公告、本公司網站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告知。

第3條 本服務的廢止

如本服務廢止,本公司將於廢止前3個月透過機場櫃檯告知物品、本公司網站及電子郵件等通知會員。

第4條 有效條款

本公司網站最新內容,或本公司發行的印刷品中記載的最新條款內容及通知內容,都將優先於迄今規定之條款及通知。

第5條 洽詢

My AIRDO desk受理有關本條款內容之諮詢與提議等事項。

第6條 管轄法院

對於所有由本條款引起之訴訟行為,會員同意將管轄本公司的總公司所在地之法院視為同意管轄法院。

第7條 適用日期

本條款自2018年10月1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