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政策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株式会社AIRDO(以下称"本公司")鉴于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妥当保护个人信息乃本公司的社会责任,因此将根据以下方针处理个人信息。

1.适用

本隐私政策的2.~12.就本公司对客户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了说明,适用于使用本公司服务及商品的所有客户。我们将视作客户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隐私政策的内容。
另外,对于本公司在开展招聘活动时前来应聘的各位人士(以下称"应聘者"),本隐私政策第13条就其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了说明,适用于所有应聘者。我们将视作应聘者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隐私政策的内容。

2.合法公平的取得

本公司为了达成下一款规定的使用目的,将在业务执行的必要范围内,以合法公平的手段取得如下所示的客户个人信息。

(1)
客户在进行服务申请等时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
客户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信息、护照信息、收信地址、与搭乘有关的身体和疾病信息(包括是否需要安排轮椅等)
(2)
My AIRDO会员、AIRDO卡会员以及对象服务的使用等的相关信息
客户编号、会员卡类型、积分情况、是否需要安排轮椅等、航班预定取消信息、搭乘情况和服务使用记录等。
(3)
对本公司的询问和意见的内容
与客户沟通中包含的信息、询问、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其原因和解决方案)等
※为了确认客户的指示、以及用于培训、预防犯罪和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本公司可能会监控、记录、保留和使用与客户之间电话和电子邮件的交流内容。
(4)
包含本公司网站的使用状况的IT、系统数据
包含网站上的Cookie、广告标识符(IDFA・GAID)、位置信息、终端固有ID、OS以及浏览器类型等信息,还有活动日志的有关客户如何使用本公司网站的信息等。

除非法令规定或客户同意,否则本公司不会取得或使用诸如人种、信仰、社会身份、病例、犯罪记录、犯罪受害事实等需谨慎处理的客户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将出于以下目的取得并使用客户的个人信息。

(1)
航空运输服务的预订、机票售卖、值机、机场地勤服务、机内服务
(2)
联合运输、代码共享、连续运输及受托运输的预订、机票售卖及值机、机场地勤服务
(3)
My AIRDO提供的服务
(4)
介绍、提供及管理本公司涉及的其他服务·商品
(5)
上述(1)~(4)附带·关联的所有业务
(6)
实施本公司的服务·商品及其相关改进・提高等相关的问卷调查
(7)
开发新的服务·商品
(8)
介绍、运营、管理本公司的服务·商品、各种活动、促销,以及提供各种信息
(9)
提供本公司的服务·商品时的联络
(10)
应对咨询、委托等

4.由客户选择

原则上客户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如果客户不提供个人信息,则可能无法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或由于系统的部分功能失效导致无法使用该功能,亦或我司的促销活动等信息无法及时送达等,给客户造成不利情况。客户可以根据本公司另行制定的方法随时更改客户联系信息及促销信息接收意愿等。

5.向第三方披露·提供的限制

除非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否则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另外,除法令要求或客户同意外,我们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将客户的应保密个人信息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前述与搭乘有关的身体和疾病信息(包括是否需要安排轮椅等)也包括在内。此外,共同使用以及向业务受托方提供的,并不属于披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1)
取得了客户本人的同意时
(2)
基于法令被要求披露或提供时
(3)
出于保护人命、身体或财产的需要,但难以取得客户的同意时
(4)
需要在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执行政府事务时给与协助,但取得客户同意可能会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5)
以无法识别本人的状态披露·提供统计数据等时
(6)
因合并、公司分割、营业转让及其他事由,随事业继承而提供时
(7)
当客户本人能够事先通过本公司网站等途径确认以下内容,并且只要没有拒绝提供信息的意向声明,根据法令规定的程序提供信息时。
将提供给第三方作为使用目的
提供给第三方的个人数据项目
提供给第三方的手段或方法
客户提出申请时,停止向第三方的提供
受理客户申请的方法

6.共同使用

本公司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如下所示。

(1)
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详情请参照链接地址。
株式会社Regional Plus Wings(以下称"RPW")
株式会社Solaseed Air
(2)
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提供由本公司或共同使用公司所经营的航空运输服务、旅游套餐・酒店等旅行服务,还有其他商品・服务
用于本公司或共同使用公司发送直邮、商品・服务及其改进・提高的相关介绍、还有实施问卷调查等
用于本公司或共同使用公司的销售分析和其他调查・研究,以及开发新商品・服务等
当客户对本公司或共同使用公司提供的商品・服务提出咨询、使用申请或其他要求时,用于向主管公司进行沟通・交接
用于确保本公司或共同使用公司与其他客户的交易适当且顺利地履行
用于RPW集团的经营管理・内部管理
(3)
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
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工作单位、性别、交易内容等
(4)
个人信息管理相关责任者的名称
  • 株式会社AIRDO(请点击此处,查看本公司地址及代表人姓名。)

7.业务委托

本公司进行部分业务的委托时,可能会在必要范围内向业务受托方提供个人信息。届时,我们将与这些业务受托方就个人信息的处理签订合同,并进行适当的监督。

8.向日本境外转移

本公司向包括业务分包商在内的日本境外公司等第三方提供客户个人信息时,这些信息将在客户同意的基础上提供,但符合下列任一情况除外。

(1)
第三方位于法令规定具有与日本同等水平的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国家时
(2)
第三方已经建立了必要系统,以持续实施相当于日本运作商处理个人信息所需采取的措施时
在(2)的情况下,为了确保第三方的持续执行同等措施,本公司将采取必要且妥善的措施。如果您希望确认该措施的内容,请按照"1 2.要求披露等的方法和查询"提出要求。

9.会被转移至日本境外的个人数据

于本公司进行的问卷调查等取得的关于调查数据的个人信息

(1)
转移地点
新加坡(运营公司所在国为美国)
(2)
被转移个人信息的相关保护制度请参阅以下链接。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关于外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的调查 "

10.个人信息的管理

本公司在适当管理客户个人信息的同时,会采取安全管理措施进行适当处理,以防止发生泄露、损失、丢失、篡改等问题。此外,将根据使用目的另行规定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间,在达成使用目的后,以适当的方法进行废弃。

11.关于披露、修订、删除、追加、停止使用、消去

当客户要求以本人规定的方法对本公司保存在持有的个人数据库中的客户个人信息进行[1]披露、[2]修订、追加、删除或[3]停止使用、消去时,本公司将在验证要求人为本人后,于合理的期间及范围内进行以下应对。但是,当无法验证要求人为本人时,或可能会危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健康、财产时,或会对本公司业务造成严重影响时,或是违反其他法令时,本公司可能会拒绝全部或部分要求。

(1)
披露
在确认要求内容后,对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的项目或者使用目的进行披露。
(2)
修订、追加、删除
在确认要求内容后,在适当且可能的范围内进行更正、补充或者删除。
(3)
停止使用、消去
在确认要求内容后,停止使用或消去。但是,停止使用或消去后,很遗憾可能将无法按需提供服务,敬请知悉。
如果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有违反法令的情况,可能无法应对客户的要求内容。

12.披露等的要求方法及咨询

关于客户信息的要求及其他个人信息的相关咨询,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受理。但是,若无法验证是本人,我们将不予受理,敬请知悉。本公司将努力妥善并及时处理收到的投诉和意见。

(1)
通常服务范围内的预订确认、搭乘确认
在AIRDO官方网站、My AIRDO的My Page或预订、问讯中心
东京+81-3-6741-1122 札幌+81-11-707-1122 进行受理。
(2)
My AIRDO的注册信息的变更
在My AIRDO的My Page或My AIRDO Desk 电话+81-3-6277-2830(Navi-Dial号码 0570-200-785)受理。 *仅限日语
(3)
披露等的邮寄地址
Haneda Airport Terminal 1, 3-3-2 Hanedakuko, Otaku, Tokyo 144-0041
Box 31, Post Office, Haneda Airport
Attn: Person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quest Service Desk, AIRDO Co., Ltd.
※仅接受日语或英语
披露等的方法
根据要求的类型,在下面的(2)申请书中填写所有规定的项目,请和(3)可以确认本人的文件一起邮寄至上述3所示地址。如有漏填我们可能无法受理该请求,敬请注意。此外,邮费以及确认文件的办理费用由要求人承担。
要求书格式 *仅限日语
披露要求书(PDF格式)
变更等要求书(PDF格式)
暂停使用等要求书(PDF格式)
告知使用目的要求书(PDF格式)
本人等确认文件
(a)
如由本人提出要求
驾驶证、护照、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证(掩盖保险人号码或者被保险人等的代码和号码)、带脸部正面照片的住民基本台帐卡、年金手册、残疾人手册、居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印章登记证明书或个人编号卡(仅正面)中任意2项的复印件
(b)
如由代理人提出要求
授权书(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可以证明是法定代表人的文件)
本人以及代理人的上述(A)所示文件
手续费
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承担申请披露等的手续费。请确认各要求书上记录的详细信息。对于多个预定和搭乘信息的披露,每个预定和搭乘航班将被视为1个披露。

13.关于招聘活动中的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对于开展招聘活动时前来应聘的各位人士(以下称"应聘者"),将按以下方式处理其提供的个人信息。

(1)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在应聘者通过本公司招聘网站以及求职网站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仅限用于本公司的招聘活动及决定招聘后的人事管理。
本公司在前项规定的目的范围内获取、持有、使用的应聘者个人信息如下所示。
由应聘者提供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学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所持资格证书等个人相关信息。
(2)
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关于应聘者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努力防止非法访问、丢失、破坏、篡改及泄露等,采取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此外,决定招聘的应聘者,其个人信息将作为人事信息进行注册及保管,并依照本公司规定等进行处理。
(3)
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在达成使用目的必要范围内,本公司将努力保持个人信息的正确和内容更新。
(4)
个人信息的维持・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管理系统,确保个人信息处理公平合法进行。针对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我们还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教育,定期进行管理状况的相关审核,在实践本保护方针的同时,努力促进其持续改进。
(5)
个人信息的委托
在(1)所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本公司可能会将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委托给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根据公司制定的标准,选择公平合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受托方,签订合同等确保公平合法的处理,并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确保受托方安全管理个人信息。
(6)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根据法令时
进行上述(5)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委托时
(7)
个人信息的披露
本公司在收到应聘者希望披露个人信息的请求时,将尽可能迅速回应。但是,遴选经过,遴选事由等遴选审查相关信息将不予公开,这一点敬请谅解。另外,若您有意提出个人信息披露请求,敬请联系下方咨询窗口。
(8)
个人信息内容的更正、追加和删除
本公司在收到应聘者希望更正、追加和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时,将尽可能迅速回应。另外,关于个人信息的更正、追加和删除,敬请联系下方咨询窗口。
(9)
停止使用个人信息・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本公司在收到应聘者希望停止使用个人信息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请求时,将尽可能迅速回应。关于停止使用个人信息・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敬请联系(11) 的咨询窗口。
(10)
无法提供个人信息时
应聘者可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但是若未提供本公司招聘遴选所必要的信息,则招聘遴选可能中止。
(11)
招聘活动个人信息管理相关咨询处
邮编:060-0001
北海道札幌市中央区北1条西2丁目9 Oak札幌大厦8楼
株式会社AIRDO 招聘主管
电话 +81-11-252-5533(接待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不包括12:00~13:00)
电子邮件 recruit@airdo.co.jp

14.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本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如有更改,我们将发布在AIRDO官方网站(https://www.airdo.jp/zh-cn/privacypolicy/)上。

※另外,本网站内的外部链接受到链接网站的隐私政策的约束。

・负责个人信息管理的人员
2022年10月3日
株式会社AIRDO